关于全县金融机构服务“三农”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9000字
一、我县农村金融业发展现状
目前,全县共有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,分别为农业发展银行、农业银行、工商银行、建设银行、邮政储蓄银行、龙江银行、农村商业银行、村镇银行。全县银行业分支机构39家,分布11个乡(镇)和一个国有农牧场,从业人员696人。近年来,全县各金融机构立足农村、聚焦农业、牵手农民,各项涉农业务快速发展,为“三农”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(一)各项贷款持续增长,“三农”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大。截至2017年12月末,全县各项存款余额658325万元,同比增加68206万元,增长11.56%。其中储蓄存款余额487355万元,同比增加51487万元,增长11.81%。各项贷款余额356744万元,同比增加68384万元,增长23.71%。贷款增速高于存款增速12.15个百分点,存贷比54.19%。如果考虑农商行已置换和用自有资金核销的不良贷款60220万元以及农发行在我县投放由林甸农发行统计的20多亿国储粮收购贷款,全县全口径贷款余额将达到616964万元,存贷比实际可达到93.72%。在各项贷款中,涉农贷款余额244800万元,同比增加50466万元,增长25.97%,占各项贷款余额68.62%;农户贷款余额107771万元,同比增加9638万元,增长9.82%,占各项贷款余额的30.21%;全县农户户均贷款2.03万元。
(二)农贷创新产品密集推出,“三农”信贷需求的满足率不断提高。自2015年以来,各银行机构紧紧围绕县委、县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,不断加大农贷产品创新力度,有效破解银行机构原有信贷产品与现代农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。目前,全县主要涉农银行机构的农贷产品已达到15个,这些农贷产品按类别划分为五大类。第一类是扩大抵(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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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和案例,并对社会公众进行金融政策、法律法规、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,让全社会增强辨别非法金融的意识和能力。二是切实严格监管。由县金融办牵头,联合县委宣传部、人民银行、公安局、文广体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参加,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,分析研判全县金融秩序状况,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活动,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现象和行为。三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。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非法金融活动,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,净化金融市场秩序,切实维护全县金融领域稳定。